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评驰字〔2015〕9号文件通报,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安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安泽ANZE”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这是我们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取得的又一重大进展!近年来,我市牢牢把握“依托核心企业,培育产品品牌;依托主导产业,培育产业品牌;依托特色资源,培育地域品牌;依托比较优势,培育城市品牌”的大品牌理念,全面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现已成功注册了一系列商标品牌基地和山核桃加工专业商标品牌基地;此次“安泽ANZE”商标荣膺中国驰名商标,我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数达6件,品牌基地占比区域第一,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
安泽电工十几年以来,致力于电加热系统的创新、研发与应用。在电加热产品及材料应用方面的研发实力雄厚,研发能力居国内同行业前列,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技术中心、名牌产品称号。
我公司申报、评审、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历时3年。此番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也是对安泽产品质量、服务及企业综合实力的再次肯定。有利于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权益,提升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安泽也将坚持以致力于优秀的“电热系统及解决方案全球服务商、工业与民用电加热及热控领域专家”企业目标的实现和精神的传承,在工业4.0时代有所作为。
我公司申报、评审、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历时3年。此番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也是对安泽产品质量、服务及企业综合实力的再次肯定。有利于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权益,提升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安泽也将坚持以致力于优秀的“电热系统及解决方案全球服务商、工业与民用电加热及热控领域专家”企业目标的实现和精神的传承,在工业4.0时代有所作为。
提示:
“驰名商标”(FAMOUSTRADE MARK)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驰名商标(ChinaFamous Trade Mark)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
“驰名商标”(FAMOUSTRADE MARK)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驰名商标(ChinaFamous Trade Mark)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
[编辑:孟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