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三全路安泰金苑小区业主李先生日前反映,他的购房款已结清,物业费也不拖欠,但物业公司以他家中漏水问题未解决为由,扣留了他的房产证。
经查,在小区交房后的第一个采暖季,李先生楼下的三户业主到物业公司反映家中墙壁、屋顶大面积漏水。其中,李先生楼下二楼住户家中的木质家具被水浸泡,损失较为严重。接到业主反映的问题后,物业公司当时就与李先生取得联系并到其家中查找原因,由于李先生室内装有地暖,地面铺设全为暗管,经推测是其在地暖使用过程中管道漏水所致,但仅从表面看不出漏水点。
让物业公司苦恼的是,李先生不认为是自己装修有问题,也不找专业人士进行检查;楼下的三户受损业主又纷纷要求物业公司给予协调解决。在这种情况下,物业主动安排专业人员查找原因,发现是李先生家自行安装的暖气管热熔处多处漏水。但热熔管都在已经铺设好的地板砖下面不易维修,李先生采取了暂时不用的办法解决漏水问题,但对赔偿问题一直拖延。为了尽快解决赔偿问题,物业公司只得暂扣了李先生的房产证。后来,在物业公司的协调下,李先生答应与受损业主进行协商,但在约定的时间内,受损最严重的二楼业主在外地未能赶回。
调查清楚相关情况后,郑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肯定了物业公司协调问题的积极态度,但对其扣押房产证的做法给予了批评。目前,李先生已经将房产证领走,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专家点评
资深房地产节目主持人、郑州经济广播王宁认为,这个案例中有两件事情值得大家思考。一是物业公司的态度和做法。尽管出发点是为了解决问题,但利用便利扣押房产证的做法不妥,类似的情况其实也比较普遍,比如不交物业费就断水电等。二是业主应对问题的方式和方法。邻里的问题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如果非得闹得对簿公堂,以后在一个楼上住碰面难免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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