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住在13楼的徐阿姨对房屋重新装修。其间,工人野蛮施工,致12楼叶阿姨房间滴漏泥浆水,并使其房屋楼顶板石膏线开裂,多处墙体出现霉斑、裂纹,厨房、客卫瓷砖开裂。叶阿姨要求徐阿姨拆除地暖恢复原状,并赔偿各种损失共计35万余元。
徐阿姨对此却不予认可。她称,安装地暖并不必然会对楼下居民造成影响。对于叶阿姨所说的其他损失,则属于年久老化所致。
经第三方机构对受损房屋进行审价,修复费用为2.94万元。法院认为,被告在对房屋二次装修过程中,由于施工措施不当,造成对原告房屋多次漏水,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徐阿姨赔偿叶阿姨一家各类损失共计3.2万元。对于拆除地暖设施,法院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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