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出时间表完成供暖准备工作
针对燃煤价格、市场供应趋势等不确定因素,该办要求各供热单位加强资金筹措,主动同供煤企业加强联系,及早抓紧购储燃煤,千方百计提高燃煤储存率。严格落实供热设施监测检查制度,对供热锅炉、管网、换热站等供热设施全部进行提前检修,并于10月10日前完成分户控制改造和锅炉、管网维修及热源建设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系统试水试压工作,并健全供热应急机制,完善供热应急预案,组建抢修队伍,随时处理供热突发事故。
杜绝出现供暖推诿扯皮哄骗等情况
全面推行供用热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供用热双方责任及义务。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自查自修,保证供热系统正常运行,供热企业要在各供热区域公开单位负责人姓名、供热时间、服务标准和服务监督电话,供热服务电话须24小时开通、24小时有人值守。各供热单位在接到供热投诉或维修请求后,要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特别是对因锅炉维修或其它原因暂停供暖的,要提前15天向供热办报告,以便及时协调解决。
该办要求,各供热企业、供热单位健全来信来访接待制度,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哄骗情况发生。凡是能解决的要当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告知解决时限,做好解释说服工作,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上反映,争取各方支持。对有意制造混乱、破坏正常供用热秩序、引发社会稳定的违法违规上访问题,坚决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玩忽职守工作不力追责取消优惠政策
实行问责制,严格按照《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银川市供热统筹保证金制度》及《银川市冬季采暖室温检测管理规定》的内容,对未按规定期限供热、擅自停热和因供热单位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的,依法对有关供热企业、供热单位责任人按规定予以处罚。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取消当年相关优惠政策资格。该办将于10月10日起就各供热单位供热准备工作、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维修改造、燃煤储备、值班电话的公示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编辑:孟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