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供暖季即将来临,供热计量的话题再度成为关注焦点。而今年随着供热计量改革的深入,有迹象表明较前些年的进展,供热计量迎来了一个新的时期,从中央到地方,不仅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而且各地方披露的成果来看,成效显著,我们可以一起来回顾一下。
各地实质性进展
各地实质性进展
2014年年初,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其中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推行供热计量改革。伴随着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世界银行等相关部门组织的“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工作经验交流与研讨会”的召开,供热计量改革再次成为全社会讨论的热点话题,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努力,我国的供热计量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已经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已进入寻求新突破、再上新台阶的关键阶段。2014年前三个季度,全国各地关于供热计量的改革的效果或许将在稍后的供暖季才能见分晓。值得肯定的是,各地工作的一些实质性进展。
山东青岛:对居民用户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按照热量计费,并实行分户计量价格。分户计量价格包括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其中,基本热价按使用面积计费的30%核算,居民采暖用热分户计量价格具体标准调整为:基本热价9.12元/平方米使用面积,计量热价42.29元/吉焦。
北京市: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要逐步实行热计量收费制度。实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分类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能源阶梯价格制度。在本市民用建筑中推广利用太阳能、地热能、水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青海西宁:联系楼栋热表厂家,加装数据远传设备,安装楼宇间水力平衡调节装置,并进行首检。各试点小区将建立供热计量管理系统,做好热计量数采集工作,供暖季前三个月每周抄表一次,后期每月抄表一次。
河北邯郸:新建建筑必须同步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同步实现计量收费,加强供热计量收费监管,对拒不执行供热计量收费的供热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开展供热计量收费专项督查,对全省新建建筑热计量收费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邯郸、衡水两市要在2014年采暖期前出台基础热价比例30%计量价格政策,取消“面积上限”。
安徽合肥:“将在今冬建立计量两部制热价改革,适时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合肥市物价局负责人透露,“两部制”就是将供热价格分为基础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基础热价属于固定热价,不管用热与否都需缴纳;计量热价则按照居民每户用热流量缴纳,用多缴多,用少缴少。目前合肥市物价局意向拟定了“两部制”热价的两套方案,征求市民意见。
(以上为部分城市推行举措)
据相关数据显示,总体上看,供热改革已见成效,供热计量收费面积稳步增长,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但也存在部分省份新建建筑未安装供热计量装置、供热计量收费严重滞后、管理体制不畅、机制不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不足等问题。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仍需冷静细致求真务实
分析上述各地区推出的措施,暖通空调在线认为:虽然,我国供热计量改革在政府和供热企业的推动下,不断地向前推进,但标准规范跟不上供热改革的发展速度,并且相互之间存在矛盾,缺乏协调性,安装不符合规范、标准的供热计量装置,供热计量收费不到位等问题的存在,导致供热改革遇到了一些瓶颈问题。
如何使供热计量改革稳步推进?应实行全面推进计量收费政策,对已经安装了计量装置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供热企业必须无条件地实施计量收费;对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行同步安装计量装置,同步实现计量收费;对符合供热计量条件的建筑,供热企业应实行按实际用热量收费,并负责供热计量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更换;对实施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等。充分利用国家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优惠政策,在供热计量改造和收费项目中,充分刺激用户行为节能的积极性,实现供热改革新局面的展开。
我国的供热体制改革自提出以来从未停止过脚步。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工作需要施工方、用户、计费单位等一起努力,才能开启供热计量改革的新篇章。
[编辑:孟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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