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主要变化解读
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公告2019年第61号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以下简称14版标准),执行过程中,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01、落地难,运行标识评价少
全国层面,运行标识项目仅占7%左右。
02、“以人为本”理念,体现不足
14版标准围绕“四节一环保”理念编制,更多考虑建筑本身绿色化和资源节约,“以人为本”的技术要求体现不足。
03、建筑行业新技术,体现不足
14版标准未体现建筑产业现代化、海绵城市、BIM、健康建筑等近年推广的建筑新技术新理念。
04、“业主可感知性”,体现不足
14版标准评价建筑未体现“高质量建筑”,业主难以感受到绿色建筑在健康、舒适、便捷、宜居方面的优势。
二、新标准评价体系变化解读
01、评价体系围绕“业主感知”制定
【14版标准】
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8个章节内容组成
【19版标准】
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提高与创新,6个章节内容组成
02、最后评价阶段提前
【14版标准】“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投用1年后)
【19版标准】“预评价”和“评价”(竣备后)
03、评价等级增加基础级
【14版标准】“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19版标准】“基础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04、各评价等级分数提高
【14版标准】
一星级:控制项全部满足、每类指标≥40分、总得分≥50分
二星级:控制项全部满足、每类指标≥40分、总得分≥60分
三星级:控制项全部满足、每类指标≥40分、总得分≥80分
【19版标准】
基本级:控制项全部满足
一星级:控制项全部满足、各类指标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其总分值的30%、总得分≥60分
二星级:控制项全部满足、各类指标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其总分值的30%、总得分≥70分
三星级:控制项全部满足、各类指标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其总分值的30%、总得分≥85分
05、条文数量减少
【14版标准】条文数140条
【19版标准】条文数112条
06、计分方式简化
【14版标准】
各条文分为得分、不得分、不参评项。
评价指标每类指标总分100分,指标各自的评分项得分Q按参评建筑该类指标的评分项实际得分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再乘以100分计算,权重比w按标准表格取值。计算公式如下:
【19版标准】
各条文分为得分、不得分。
01、增加“全装修”等基本要求
02、部分14版评分项变为控制项
03、部分14版地标评分项技术要求提高
(1)无障碍要求提升
14版地标(节地章节)
4.2.9条,场地内人车分流,人行通道、主要出入口和停车位均采用无障碍设计,且与建筑场地外人行通道无障碍连通,评价分值为3分。
19版国标(生活便利章节)
6.2.2条,建筑室内外公共区域满足全龄化设计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建筑室内公共区域、室外公共活动场地及道路均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得3 分;
2)建筑室内公共区域的墙、柱等处的阳角均为圆角,并设有安全抓杆或扶手,得 3 分;
3)设有可容纳担架的无障碍电梯,得 2 分。
解读:
新增条文要求建筑的公共区域充分保证使用者,特别是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儿童行走安全;保证建筑使用者出现突发病症时,更方便地利用垂直交通。
(2)配套设施要求提升
14版地标(节地章节)
4.2.11条,居住建筑和住区满足下列要求中至少3项,得3分;满足4项及以上,得6分:
1)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超过300m;
2)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3)场地出入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4)相关设施集中设置并向周边居民开放;
5)场地1000m范围内设有5种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
19版国标(生活便利章节)
6.2.3条,住宅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的 4 项,得 5 分;满足 6 项及以上,得 10 分:
1)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300m;
2)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500m;
3)场地出入口到达中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1000m;
4)场地出入口到达医院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1000m;
5)场地出入口到达群众文化活动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800m;
6)场地出入口到达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500m;
7)场地周边 500m 范围内具有不少于 3 种商业服务设施。
6.2.4条,城市绿地、广场及公共运动场地等开敞空间,步行可达,评价总分值为 5 分, 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出入口到达城市公园绿地、居住区公园、广场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300m,得 3 分;
2)到达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500m,得 2 分。
解读:
提高建筑公共服务设施要求,增加配套设施种类,住宅建筑新增中学、医院、文化活动设施、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等配套设施及步行距离要求;增加开敞空间步行可达要求。
(3)人均用地指标节地要求提升
14版地标(节地章节)
4.2.1条,重庆地区居住建筑评分规则:
19版国标(资源节约章节)
7.2.1条,国标居住建筑评分规则:
解读:
针对别墅、洋房等业态,人均用地指标比14版标准提高。
(4)场地噪声环境要求提升
14版地标(节地章节)
4.2.5条,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规定,评价分值为4分。
19版国标(环境宜居章节)
8.2.6条,场地内的环境噪声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环境噪声值大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且小于等于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得 5 分。
2)环境噪声值小于等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得 10 分。
解读:
对于靠近市政主干道,执行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项目,19版标准提出更高要求。
14版标准要求场地声环境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9版标准要求场地声环境优于国家现行标准。
04、新增“安全设计”技术内容
4.1.3条,外遮阳、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花池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应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
4.2.2条,采取保障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
1)采取措施提高阳台、外窗、窗台、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水平,得 5 分;
2)建筑物出入口均设外墙饰面、门窗玻璃意外脱落的防护措施,并与人员通行区域的遮阳、遮风或挡雨措施结合,得 5 分;
3)利用场地或景观形成可降低坠物风险的缓冲区、隔离带,得 5 分。
解读:
主要通过规划设计,从建筑结构、构件、门窗、设施、人车分流、标识系统、地面防滑等级等提出技术要求;强调外遮阳、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花池等外部设施的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需做到安全可达。
05、增加“建筑产业化”评价内容
4.2.6条,采取提升建筑适变性的措施,评价总分值为1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采取通用开放、灵活可变的使用空间设计,或采取建筑使用功能可变措施,得 7 分;
2)建筑结构与建筑设备管线分离,得 7 分;
3)采用与建筑功能和空间变化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布置方式或控制方式,得4分。
7.2.16条,建筑装修选用工业化内装部品,评价总分值为 8 分。
建筑装修选用工业化内装部品占同类部品用量比例达到 50%以上的部品种类,达到 1种,得 3分;达到 3 种,得 5分;达到 3 种以上,得 8分。
解读:
新标重视住宅工业化推进,增加《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标准》GB/T51129-2017相关要求,装配式建筑采用 SI 体系,即支撑体 S(Skeleton)和填充体 I(Infill)相分离的建筑体系,可认为实现建筑主体结构与建筑设备管线分离。工业化内装部品主要包括整体卫浴、整体厨房、装配式吊顶、干式工法地面、装配式内墙、管线集成与设备设施等。
06、增加“智慧建筑”评价内容
6.2.6条,设置分类、分级用能自动远传计量系统,且设置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对建筑能耗的监测、数据分析和管理,评价分值为 8 分。
6.2.7条,设置 PM10、PM2.5、CO2浓度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且具有存储至少一年的监 测数据和实时显示等功能,评价分值为 5 分。
6.2.8条,设置用水远传计量系统、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评价总分值为 7 分。
6.2.9条,具有智能化服务系统,评价总分值为 9 分。
解读:
新增能源管理系统、空气质量监测、用水远传、水质监测、智能家居等智慧运行相关要求。
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标准》DBJ50/T-039-2018已经涵盖部分相关技术要求。
07、增加“健康建筑”评价内容
5.2.2条,选用的装饰装修材料满足国家现行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中对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8 分。选用满足要求的装饰装修材料达到 3 类及以上,得 5分;达到 5 类及以上,得 8 分。
5.2.8条,住宅建筑室内主要功能空间采光照度值不低于300lx的小时数平均不少于8h/d。
5.2.9条,采用人工冷热源的建筑,主要功能房间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GB/T 50785 规定的室内人工冷热源热湿环境整体评价Ⅱ级的面积比例,达到 60%,得 5 分;每再增加 10%,再得 1 分,最高得 8 分。
6.2.5条,合理设置健身场地和空间,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室外健身场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 0.5%,得 3 分;
2)设置宽度不少于 1.25m 的专用健身慢行道,健身慢行道长度不少于用地红线周长的 1/4 且不少于 100m,得 2 分;
3)室内健身空间的面积不少于地上建筑面积的 0.3%且不少于 60 ㎡,得 3 分;
4)楼梯间具有天然采光和良好的视野,且距离主入口的距离不大于 15m,得2 分。
解读:
增加室内空气质量、自然采光时数、热湿环境、室内外健身空间,推广爬楼设计、建设健身步道等健康建筑要求,接轨健康建筑新要求。
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标准》DBJ50/T-039-2018已经涵盖部分相关技术要求。
08、增加“绿色金融”评价内容
9.2.9条,采用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产品,评价总分值为2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保险承保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的质量问题,得 10 分;
2)保险承保范围包括装修工程、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的质量问题,得 10 分。
解读:
保险一般承保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定年限(如10年)之内因主体结构或装修设备构件存在缺陷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而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通过保险产品公司约束开发商必须对建筑质量提供一定年限的长期保证,当建筑工程出现了保证书中列明的质量问题时,通过保险机制保证消费者的权益。
【编辑:暖立方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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