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我市与全省同步将过去的“双月抄表”改为“一月一抄表”。此举是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新政策的配套,目的是确保公平。牵一发而动全身———
-消除差异保公平
今年7月1日起,我省实施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新政调整为按“年”为周期,以年累计用电量划分为0-2760千瓦时、2761-4800千瓦时、超过4800千瓦时三档,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538元、0.588元和0.838元。今年7月1日以后的分档电量指标,根据省物价局的政策规定,“一户一表”居民按照全年分档电量标准的一半确定。
宁波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电费专家介绍,单数、双数月抄表的居民年阶梯周期不一致。双数月抄表的居民,年累计用电量是当年2月、4月、6月、8月、10月以及12月一共六次抄表电量之和,以此与年阶梯分档电量指标进行比对,计算阶梯电费。而单月抄表的居民,年累计用电量则是当年1月、3月、5月、7月、9月以及11月一共六次抄表电量之和,与双数月居民相比有一个月的时间差。
上述专家介绍,在之前以月为周期执行的阶梯政策下,阶梯电费计算不存在偏差。“新政以年为周期,单数、双数月抄表的居民在2012年下半年阶梯电价执行上就会有较大差异。”根据规定,今年下半年的分档电量标准按全年的一半确定。对双数月抄表居民来说,今年最后一次抄表在12月份,而单数月抄表居民最后一次抄表在11月份。
“为了消除计算差异,确保公平,下月起‘双月抄表’将改为‘一月一抄’。”宁波电业局副局长孙志能说。
-多渠道缴费更便捷
对居民来说,今后需要逐步扭转十多年来形成的两个月缴一次电费的习惯。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居民生活用电需求呈“井喷”式增长,在大规模的“一户一表”改造完成后,为解决抄表力量严重不足、收费压力剧增等问题,多地包括我市推行双月抄表收费制度。截至目前,我市海曙、江东、江北市三区以及镇海北仑、鄞州、慈溪等区县共计185.5万户居民用电实行双月抄表。具体抄表日期上,又分为单数月和双数月两种。
实施一月一抄表,将增加居民缴费次数。为减少居民跑银行现金缴费的麻烦,孙志能建议居民按照各自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方式。
居民可以持银行卡、身份证和用电户号到银行办理市公用事业缴费一卡通,或者在供电营业厅、邮政网点购买电费充值卡,安全、方便、快捷。可以拨打热线95598或者到供电营业厅免费订阅电费短信服务,以及时得到当月电费电量信息、扣费成功、缴费提醒以及充值卡充值信息等免费短信服务。
为配合居民用电“一月一抄”,央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公布了付费通系统服务电话,如遇银行网点缴费方面的问题,市民可拨打付费通系统服务热线87058336或87334493。另外我市所有商业银行是付费通系统的成员银行,均可受理各类缴费业务。
-阶梯电量即时查
一月一抄表后,如果居民忘记缴纳当月电费怎么办?电力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在11月份的电费单里告知居民12月份将实行“一月一抄表”,同时也将在小区门口楼道张贴并发放告知书。
为配合这次调整,至2013年1月底前,宁波电业局设立热线电话,专门受理广大居民登记和修改手机号码等信息,居民需要更新资料时,可在周一至周五8:30至17:00期间,拨打51104905和51104906。2013年1月以后,居民可致电95598电力客服热线或到当地供电营业厅进行信息登记或修改。“今后居民可实时通过手机获取用电、停电、缴费等信息。”
此外,随着天气转冷,居民用电量逐步提高,不少居民家庭第一档的阶梯电量已用完,甚至第二档也已用完,开始执行第三档每千瓦时0.858元的阶梯电价。对此,电力部门提醒广大居民,可密切关注近期电费通知单上的提示信息,及时掌握家庭用电情况,也可登录浙江95598互动服务网站(95598.zj.sgcc.com.cn)或者拨打95598供电服务热线查询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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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宁波将彻底告别人工抄表
今年年底,随着市三区、镇海、北仑等地的用电采集系统实现全覆盖,宁波将彻底告别人工抄表历史,进入远程自动化抄表新时代。
过去宁波电费的抄表结算是由抄表人员在现场通过手工的方式抄录在抄表册里,回到单位之后再逐户录入计算机系统里,计算出电费,然后再上门送电费通知单,这种方式效率低下、差错多。到2007年,出现了红外线抄表机,抄表工只需对着电表轻轻一按,抄表机会自动抄录客户的用电数据。2010年起,宁波各地供电部门开始对居民客户安装智能电表和用电采集器,逐步应用远程自动化抄表,不用抄表人员挨家挨户上门抄表,就能获得居民的用电数据。记者冯瑄 通讯员张弦 罗飞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