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想装,物业阻拦,称装地暖会打破供热均衡和公平
业主装修房子时准备铺设地暖,小区物业以房屋只能安装壁悬暖气片予以阻止,一时间业主、物业就此事难以达成一致,事情陷入僵局。业内人士分析,安装地暖还是使用暖气片出现分歧,其中利益趋向是关键,并建议双方最好按照约定划分权责。
【投诉】 业主装地暖被物业阻拦
昨日,家住洛阳新区泉舜财富中心的业主崔女士向大河报投诉称,前几天她打算装修自己在泉舜财富中心三期锦泉苑的房子,考虑安装地暖,“因为小区的一期、二期居民楼的部分业主装修房子时都装了地暖。今年冬天特别冷,但使用地暖的业主反映取暖效果不错,我也打算装,但是在本月上旬,物业公司突然贴出通知说不让装。”物业公司给出的答复是,安装地暖与房屋当初的设计不符合。对于物业公司的解释,崔女士表示不理解,并打算近期联合其他业主去找开发商维权。
【回应】 物业称装地暖会打破供热均衡
安装地暖受到物业阻止,对于此事物业公司如何解释呢?昨日上午,大河报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客服主管韩女士,她说:“小区房屋规划设计中考虑到墙体的承重,因此要求业主使用的取暖方式是墙壁悬挂式。此外,铺设地暖使用的材质也与小区集中供热的设备不符合。”
“小区房屋是由专业公司规划设计的,在小区规划设计的说明中,供暖设施的材质是钢制,承受的水温在60℃至80℃之间。而洛阳地暖使用还不成熟,要求温度一般在60℃以下,地暖的材质不符合水温要求。此外,热力公司所提供的热流量有限度,全小区的户主都安装的是暖气片,如果业主安装地暖会打破供热的均衡和公平。”韩女士进一步介绍说。
随后,记者采访洛龙区物业办,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物业办在知情后立即介入调查此事,目前已让开发商、物业与业主三方进行协商,待协商后明确装修协议条目,以保障各方的权利。
此外,韩女士还表示,他们也会继续跟崔女士沟通,争取得到好的解决。
【分析】
“众口难调”利益取向是关键
记者查询后得知,1月15日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曾对此事进行过回复,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并无规定不允许业主安装地暖,建议双方依据《合同法》订立的合同,遵循合法、公平的原则就安装地暖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业主有安装地暖的需求是因为能享受更多“温暖”,但是物业公司出于整个小区集中供暖考虑,往往要核算成本,“量入放暖”。“物业业主难以协调一致,在于各自都有利益所需。”洛阳市热力公司一工作人员总结说。
不过,在洛阳使用地暖“有风险”,因为大部分的房屋建筑设计、市政供暖等设施与地暖尚不配套,比如:洛阳市集中供热提供的热水温度一般在60℃至80℃之间,而一般地暖使用的热水温度不超过50℃,这极易造成地暖管道崩裂,此外,地暖使用维修保养也很麻烦。
他建议,业主与物业应该充分协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就安装地暖问题加以规范,双方所应承担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处理因地暖安装引发的相应纠纷调解等都要进行细致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