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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洁退编”,引发静电除尘技术大辩论

   日期:2015-04-11     作者:郭辰嫘    
核心提示:打开手机就看到了朋友圈的“爆炸性”事件——中洁集团董事长冯晓宏于凌晨3点多在QQ空间发出了严正声明,因为不赞同高压静电技术在民用建筑的洁净新风系统和空气净化器的应用,决定退出《通风系统用空气净化装置》国家标准的探讨和编制工作。
    4月11日,本来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个周末,一件事情的发生让新风净化行业对于“高压静电”技术的讨论再次升级。早上醒来,小编打开手机就看到了朋友圈的“爆炸性”事件——中洁集团董事长冯晓宏于凌晨3点多在QQ空间发出了严正声明,因为不赞同高压静电技术在民用建筑的洁净新风系统和空气净化器的应用,决定退出《通风系统用空气净化装置》国家标准的探讨和编制工作。
    本是周末,小编也想好好享受一下自由时间,但是出于职业本能或者说是强迫症,不由自主在第一时间关注了此事件,并采访、请教了相关专家及业内权威人士。鉴于小编对此技术的陌生和不解,在此不作任何评论,特整理了以下内容,还原事件经过,Ctrl+C、Ctrl+V业内人士对此事件的看法,其目的只有一个,暖立方传媒希望新风净化行业能够健康、有序发展,希望能够在雾霾侵袭之时,更多的人能够呼吸到新鲜、洁净的空气。


2015
411日,0333,中洁环境董事长冯晓宏在自己的QQ空间发出声明。

QQ图片20150411154250

业界专家及权威人士态度

著名环境问题专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戴自祝

现在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看法和观点,讨论是好事。美国epa的资料中也有,合理设计、合理使用。但是,对于这项技术现在还不能轻易下结论。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低碳建筑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空气净化行业联盟秘书长邓高峰

高压静电除尘技术,要有监管的使用。标准是只谈参数指标,不涉及技术原理,这是原则,但产品标准应考虑所有可能的参数。

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张祝兴

室内空气污染源的产生,不仅是外界被污染的空气,我们在选择的制作新风装置时,必须考虑的是选用什么样的材质,有好多自身就是污染的起源。比如,不合格的滤材材料、结构材质等。不科学的安装位置,饱和的空气过滤器,在一定送风量的作用下,也是一种污染室内空气的根源。因此,空气净化首先要净化我们的心灵,才能真正做到问心无愧。远离污染,控制污染,才是我们的目的。

国内研究静电除尘专家吴吉祥

基于电晕放电原理的静电除尘类空气净化器不适合住宅人居住环境,在除尘可靠性,产品副作用等方面不如高效过滤器,此类宣传不包括负离子发生器。

新风联盟秘书长朱伟

请大家稍安勿躁,了解事情真相,关注事态发展,勿妄下结论,行业的健康的发展需要大家以严谨的态度去对待。现在标准只是在第一次工作会议上讨论内容,还要经过好几次工作会议才能最后形成定稿,届时还会向社会征集意见,最后还要召开专家评审会,还要上报住建部批准。这才刚开始的讨论阶段,就下结论,是不是太盲目了呢?

(以下为微信朋友圈部分讨论内容,发言人用字母代替。)
    A:不排斥静电除尘技术,在技术成熟的基础上,可以用于民用建筑,但是控制好浓度限制是非常关键的事情。值得重点说明的是,这项技术应该在恶劣条件下,多方面测试后再推出成熟产品,这样才能保证真正安全、可靠。
    B:空气净化是结果,目的是为了人的健康,不是为了净化而净化!
    C:转发朋友圈言论:静电除尘,技术也在不断进步中,需要好好了解,不能一棍子打死。臭氧不是绝对不好,如果浓度不超标,臭氧是好东西,雷雨后的空气清新气味,就是臭氧。臭氧杀菌,治疗肺结核。事情都有两面性。
    D:转发朋友圈:如果你们有证据证明高压静电除尘技术目前应用于民用建筑还不成熟,以后也不可能成熟,建议找有关部门开一些技术性讨论的会议。你们的“声明”不够有说明力,而且陈词明显情绪化,这无利于问题的解决。打倒敌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留在战场上继续作战而不是撤下来。撤下来是一种对自己,对社会都不负责任的投降行为。感谢你们!也祝福你们!
    E: 技术交流,百家争鸣。加强沟通,信息共享。
    F:据我所知,高压除尘技术在工业上应用非常成熟和普遍,就该技术理论而言,民用除尘也是可以的,至于民用后会产生什么后果,能否有针对这些后果的相应对策?相关产品是否已经达到有关标准?应该拿出数据来说话。我们可以反对某一个或某些不合格的产品,但简单地反对一种技术可能太过草率。
    G:本人支持在儿童和病房严禁使用静电净化器,在住宅内谨慎使用。在公共场所应有臭氧监测。另外主张消费者受到臭氧损害有健康索赔权,以约束盲目生产厂家。
    H:建议中洁公司留下来,继续参与编制,这样才能有效地与别人沟通,进而求同存异。某些西方国家加入亚投行,就有“先参与进来再制衡中国”的想法。关于高压静电除尘的危害,确实要拿出足够证据。但其他参编单位也要高度重视中洁公司的诉求,主动搜集有关高压静电除尘的资料。最大程度地确保即将出台的标准的严谨性。
     I:把不同的声音留下来,才是对行业真正负责任。批判的态度本身就最符合人性。批评的技术层面可以引爆更积极的因素。
    J: 我认为健康问题要责任倒责,风险评估。希望静电生产企业敢于承担健康损害的责任。对由于装置非正常运行导致的臭氧损害应承担责任。让厂家自行评估风险,而不应由国家标准背书。
     K:个人认为某些静电企业想利用国家标准给自己背书,担保。这也是国家标准让人垢病的地方。我们的建材标准污染释放值是国外24倍,GB50325已经成为室内空气污染档剑牌。以上教训应该汲取。
    L:静电高压产生臭氧是物理学原理,但是臭氧量是可以控制的,国际标准臭氧含量在0.05PPM以下就是安全的,没有危害。
    M:谈到技术型产品,别盲目谈良知,良知必须基于你对这个行业和技术的深入了解,否则所谓的良知是不成立的。
    N:新风系统,它本身的涵义就应该是无害的,它是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而制定所需要的一种新能源。平时我们都在说,身体健康才是最最重要的。所以,组建新风源来不得办点瑕疵。用一个所谓的新做法去替代和产生新的污染源,这根本就不算是改良。作为一个生产厂商和制定标准的个人或团体,要用良知去改变这种不合情理的常态,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已证明了我们在过程中的无知还不够吗?
    O:行业(国家)在制定标准前要明确制定标准的目的是什么,制定空气净化器(新风)标准不应当针对某类产品、某种技术。现在新的技术日新月异,今天看似不可能的,明天就很有可能成为现实,在这个时代,谁都无法确定某类技术的好坏。如果我们制定标准是为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在标准里就完全不能涉及到某类技术,只需要对有损身体健康的因素用明确的数字及检测方式阐述清楚即可。无论任何企业使用任何技术的产品,只要达到标准的最低要求即可。至于谈到高压是否产生臭氧,那是企业的技术部门、专家去解决的,与标准无关。标准的关注点不在技术而在于结果,这个结果就是“为所有的产品使用者把好最后一道关口”。
    P:满足标准要求就可以用,我理解中洁不是反对静电技术,而是反对超标的静电。

    以上内容为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对于高压静电技术的部分探讨,仅供浏览阅读。特别说明!以上观点不代表本人以及暖立方传媒的观点和态度。对于此事件,或者是高压静电除尘技术的应用情况,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暖立方传媒也将持续关注!同时,也欢迎大家各抒己见,共同维护新风净化行业的健康发展!

 
标签: 地暖 新风 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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