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是国家实现低碳节能、降耗增效、惠及民生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国家运行低碳经济的要求,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进行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积极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和国家“节能暖房”工程重点市县,完成改造面积34.17万平方米,既让国家社会节约了能源消耗、推进了低碳经济,又让供热企业降低了运营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更让人民群众减少了供暖费用支出、获得了实际经济利益,实现政府、企业和市民三方受益。
滕州市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第一,出台了《滕州市2011年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滕政办发[2011]65号),成立了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监督和领导,确保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顺利实施。第二,积极申报国家“节能暖房”工程重点县市,出台了《申报国家“节能暖房”工程重点县市实施方案》(滕政办发[2011]16号),全面加强规划引导,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突出政策效益和节能效果;计划利用“十二五”规划前三年,完成具备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价值老旧住宅的70%以上,对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现重点突破,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第三,全面抓好施工过程管理,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业务技术过硬的施工队伍和监理队伍,建立施工质量全程跟踪和反馈机制;由专家组全面解决技术问题,对不符合改造技术标准的坚决勒令返工。第四,切实抓好材料质量管理,所需材料必须列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供热推荐产品目录——本次改造所使用的超声波热量表质保期为9年,温控阀质保期为15年,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保换,质保期外只收成本费用,切实保证既改质量,维护居民合法权益,让百姓满意。第五,积极做好改造资金筹集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在用足用好国家、省市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的同时,剩余部分按照产权单位拿一块、受益居民出一块的办法,将改造资金进行合理分摊,确保改造所需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第六,大力宣传赢得市民广泛支持,充分利用好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同时印制大量节能改造政策解读的宣传单和宣传手册,大力宣传国内外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重大意义和成功经验,深入发动市民积极主动支持参与“既改”,不断提高全社会参与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通过政府、企业和市民三方共同努力,今年,滕州市节能暖房改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日照市召开的山东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座谈会暨现场观摩会上,滕州市就其具体做法作了经验介绍和交流发言,得到与会人员的广泛认同。节能暖房改造的顺利实施,既保证了市民冬季正常供暖,又为社会节省大量的能源与资源,更减少了碳类物质排放,引领人民群众共同走向低碳时代。
编辑:潮小楠